某市医院采购项目A公司成交后提交了《放弃中标结果承诺书》以”无法履约”为由拒绝签合同。该市财政局的处理结果罚款381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公司申辩财政局不予采纳。那么这个项目重新采购A公司还能参加吗答案不能。一、拒签合同三重代价叠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至三年禁入——三件套一个不少。A公司的处罚算是”起步价”千分之五的罚款、一年禁入。如果情节严重罚款可以到千分之十禁入可以到三年。但隐性代价是该项目重新采购你被关在门外了。咸阳市财政局对此有明确答复”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这意味着你中标了→你拒签了→项目重新采购→你连投标资格都没有。不仅丢了项目连”再来一次”的机会也没了。二、采购人有两个选择但都跟你无关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两条路选择一顺延第二名。 按评审报告推荐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这条路径下你连翻盘的资格都没有——合同直接给了别人。选择二重新采购。 废掉本次结果重新组织采购。这条路径下理论上是一次新的采购活动但拒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被排除在外。深圳的规定更刚性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连顺延的选项都收窄了。三、”无法履约”算正当理由么A公司辩称”无法履约采购合同条款”该市财政局认定不属于正当理由。什么才算”正当理由”实践中极其罕见。 通常只有以下情况可能被认可采购人擅自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可抗力导致客观上无法履行采购文件存在重大违法导致中标结果无效“我做不到””利润太低””内部决策变了”——这些都不算正当理由。 你投标时就是在承诺”我能做”中标后说”做不了”法律不会保护你。四、温馨提醒1、投标前想清楚能不能做。 投标不是买彩票中了再决定要不要。投标文件就是你的承诺中标后反悔的代价远比你想象的大——罚款事小禁入和被关门外才是致命的。2、中标后别冲动拒签前先咨询。 如果你真的遇到无法履约的情况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认你的理由是否属于”正当理由”。贸然提交《弃标声明函》等于自证其罪。3、遇到对手拒签盯紧重新采购。 如果第一名拒签你是第二名主动跟进采购人的处理决定——是顺延给你还是重新采购如果重新采购确认拒签者已被排除你的竞争环境更干净。拒签合同不是”退出”而是”自罚三杯逐出赛场”。中了标就签签不了就别投——投标不是儿戏拒签的代价你承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