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企业采购短信服务后的退款争议引发关注。据涉事企业向媒体提供的资料显示2026年6月9日该企业因业务需要购买短信服务新增充值短信32000条支付金额1500元。付款由企业相关人员通过个人支付宝代为支付实际购买及使用主体为企业。企业表示付款完成后因内部业务调整决定终止合作并于2026年6月12日向短信服务商提出解除合作及退款申请。根据企业提供的后台截图截至申请退款时短信账户剩余32059条其中本次新增充值的32000条短信未发生任何消耗短信实际发送数量为0条。企业认为本次充值对应的短信资源未被实际使用双方亦未签署正式合作合同、采购协议或补充协议充值过程中未注意到关于“充值后概不退款”等限制性条款因此提出退还1500元充值款项。企业称其多次与互亿无线及合作主体上海思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沟通退款事宜但截至目前双方未能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企业还表示其曾尝试通过12315渠道反映相关情况但未获受理目前仍在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企业采购短信、云服务、SaaS等数字化产品后因业务调整、未实际使用而产生退款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何平衡合同自由、平台规则以及公平交易原则仍是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截至发稿前媒体暂未获得互亿无线及上海思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本次争议的正式书面回应。